〔2020〕52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民政局,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,各全省性社会组织:
根据民政部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要求,现决定开展一次社会组织涉军事项专项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。请各市、县(市、区)民政局、各业务主管单位、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,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涉军名称管理;进一步规范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展涉军业务活动;进一步严格按规定吸收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组织;进一步加强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的宣传管理。
4月底前,涉及军队人员和单位的全省性社会组织,分别梳理本社会组织中符合继续参加条件的军队人员和单位名单、2016年1月1日以来退出的军队人员和单位名单,填写《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》(见附件)和《军队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》(见附件)。双重管理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填写的统计表,由其业务主管单位收集后,于5月15日前寄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。已脱钩的或直接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,于5月5日前直接将填写的统计表寄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。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民政局也要及时统计汇总相关表格,同时报送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情况,主要内容突出名称审查、章程核准、违法查处等。并于5月15日前,以设区市为单位寄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。
以上统计表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。(电子表格可在省民政厅官网上下载)
纸质邮寄地址: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(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)
电子版邮寄信箱:147735087@qq.com
联系人:欧阳文华
电话:0571-81051431
附件:民政部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《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》附件.docx
浙江省民政厅
2020年2月27日